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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异地执行扣押70吨挖掘机 促成执行和解 当场履行完毕2024-10-12 21:42:13

  案件。某公司、老韩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,天津某公司向滨海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承办法官对二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后发现,

  为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,法院决定异地强制扣押案涉挖掘机。挖掘机重约70吨,现被第三人公司占用,在约40米深的矿坑中作业,矿坑中还有其他十几台挖掘机、渣土车,矿坑通往地面只有一条路,所处环境复杂,扣押难度很大。

  为保障扣押行动的顺利进行,执行干警制定了详细预案,提前联系好挖掘机司机、修理工等专业人员,确定拖车、拖运路线及保管地点,并和新密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,协同参与此次扣押行动。

  行动当天,执行干警抵达扣押现场后,第三人公司工作人员态度恶劣,不予配合。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,并告知其妨碍执行的法律后果,该公司工作人员最终打开了工地大门。执行干警进入矿坑之中,通过逐一核对挖掘机序列号,找到了所要扣押的挖掘机。然而,因挖掘机履带过宽,无法装载上车。经过数小时反复尝试,采取多种方法,终于成功扣押案涉挖掘机。

  在此过程中,被执行人老韩闻讯赶来,企图阻挠执行。执行干警当机立断将其强制带离。同时,法官也在现场组织调解,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,并当场履行完毕。(津云新闻编辑孙畅)